基本情况
人事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师资办公室、劳资办公室、人事档案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四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围绕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具体包括:
1.法人证书管理,机构设置与调整;
2.核定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与管理;
3.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育;
4.职务评聘、认定、考核与管理;
5.教职员工薪酬、福利和保险业务;
6.教职工考勤、考核、奖惩工作;
7.教职工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等。
工作理念
管理师资有高度,支持教师有深度,服务教师有温度。
工作承诺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原则,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说话和气、热情周到,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