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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岗位2022-2025聘期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2-01-04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2025年教师岗位聘期聘任工作,现就聘期聘任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聘任原则、标准、组织机构及形式、工作要求等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物院发〔2021〕45号)(附件1)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日程安排

(一)2022年1月7日前:制定聘任实施细则、发布岗位信息。

1.各院(部)根据学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内容包括院(部)聘委会名单,具体岗位设置、教师岗位职责、聘任条件、晋级条件,院聘责任岗(二级学科/学科方向/专业负责人等)的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等,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于1月7日前将实施细则报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校聘责任岗位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由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经学校聘委会责任岗聘任小组审议通过,于1月7日前报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备案。研究生院为学科/学位点责任岗牵头部门,科研处为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认定的学术平台/跨学院团队责任岗牵头部门。

2.发布聘任岗位信息。包括岗位设置情况、各类型各级别岗位的聘任条件和聘期职责等。不承担全校性通识平台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部),教学为主类教师岗位设置数量应不超过学院(部)岗位总数的20%。

(二)2022年1月11日前:组织应聘人员申请。

教师向应聘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1)、《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考核责任书(2022-2025年)(个人)》(附件4-2),同时按照要求提交聘任所需相关材料。申请聘任实验教学型岗位的教师须向实验教学中心提出应聘申请。申请聘任思政类岗位的教师须向德育教研室提出应聘申请。

教师申请聘任二级教授的须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二级教授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2),提交至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申请晋级二级教授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教师申请学院内部团队考核的,由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团队考核责任书》(附件4-3),经院(部)聘委会批准认定后确定为团队考核。申请团队考核的成员无需再提交《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考核责任书(2022-2025年)(个人)》(附件4-2)。

教师应聘学科/学位点/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认定的学术平台/跨学院团队责任岗的须向相关责任岗位牵头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附件7),同时按照要求提交聘任所需相关材料。

(三)2022年1月14日前:资格审查、院(部)/责任岗聘任小组评聘。

1.资格审查。各院(部)须对应聘各类型各级别岗位人员的申请材料、晋级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本单位内公告。学校聘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二级教授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申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告。责任岗位牵头部门对申请责任岗人员申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告。

2.院(部)/责任岗聘任小组评聘。申请晋升岗位级别的教师,须经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后,方可进入各院(部)聘委会评议程序。各院(部)拟聘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于1月14日前将《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1)《教师岗位聘任汇总表》(附件5),报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同时报送聘任实施过程说明性文件。

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对申请晋级二级教授人员组织学术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

责任岗拟聘结果经聘任小组审议通过,由牵头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于1月14日前将《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附件7,原件1份,复印件25份)《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汇总表》(附件8)报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同时报送聘任实施过程说明性文件。

(四)2022年1月:学校聘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学校聘委会审议拟聘任教师及拟聘责任岗候选人,结合岗位实际,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2022年1月:院长办公会审定聘任人员。

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聘任人员名单,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六)2022年3月:签订聘任合同及考核责任书。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附件4-1),学院(部)与受聘教师/团队签订考核责任书(附件4-2、附件4-3)。学校与受聘责任岗人员签订考核责任书。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应聘教师如不申请调整岗位类型(上一聘期聘任为专业类、应用类岗位聘任教学科研类视为同一岗位类型)及岗位级别,且符合相应岗位的聘任条件,则不必提供成果材料。申请调整岗位类型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成果材料;申请晋升岗位级别的,须提供相应的成果材料,并按相应岗位晋级聘任的要求和程序评定。

2.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1年)》(物院发〔2019〕20号)相关文件要求,教师在2015-2017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如其在2018-2021聘期考核时按降级前岗位级别进行考核且考核合格,由所在院(部)聘委会提供聘期考核情况说明,在2022-2025聘期可申请恢复降级前岗位级别;如其在2018-2021聘期考核时仅按降级后岗位级别进行考核且考核合格,则须符合《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规定的晋级条件,按晋级程序申请恢复到降级前岗位级别。

各院(部)要认真学习文件,加强领导,从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与学校强特色上水平以及加强重点领域建设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精心组织,做好2022-2025年教师岗位聘期聘任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9534856。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设置方案(2022-2025)》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个人与团队考核责任书》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汇总表》

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目录》

附件7:《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

附件8:《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汇总表》

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