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为做好校聘责任岗聘任工作,现就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校聘责任岗聘任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物院发〔2021〕45号)、《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聘任方案实施细则(2022-2025年)》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日程安排
(一)2022年1月11日前:应聘人员申请。
教师向相关责任岗位牵头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附件4),同时按照要求提交聘任所需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为学科/学位点责任岗牵头部门,科研处为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认定的学术平台/跨学院团队责任岗牵头部门。
(三)2022年1月14日前:资格审查、责任岗聘任小组评聘。
1.资格审查。责任岗位牵头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将申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告,同时将《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汇总表》(附件5)报责任岗聘任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责任岗拟聘结果经聘任小组审议通过,将拟聘结果报学校聘委会办公室。
(四)2022年1月:学校聘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学校聘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2022年1月:院长办公会审定聘任人员。
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聘任人员名单,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六)2022年3月:签订聘期责任书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聘任方案实施细则(2022-2025年)》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位岗发布书》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汇总表》
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责任岗聘任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