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有哪些要求?
1.体检医院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2.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3.专任教师建议到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进行教师资格体检(医院名单参见https://www.bjtcc.org.cn/cjwt/rdcjwt/2019-07-03/281.html)。
二、国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没有取得北京市接收函,是否可以入职报到?
北京市接收函是北京市接收、落户的凭证,国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没有取得北京市接收函,则学校无法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三、公示期是否可以签订三方或就业协议?
按照北京市要求,只有公示期无异议才可以签订三方或就业协议。
四、国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未公示或公示期或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北京市接收函?
按照北京市要求,只有公示期无异议才可以签订三方协议,只有签订了三方协议才可以办理北京市接收函申请。
五、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1.留学人员本人在公示期间首先根据教育部留服要求准备就业落户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可登陆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栏目查看。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http://zwfw.cscse.edu.cn/cscse/jylh/391602/index.html;
2.留学人员本人在中国留学网上注册,并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人事处813办公室。同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到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存放。
3.人事处在网上预约申请落户,将申请材料报送教育部留服回国处审核。
4.留学人员收到领取审核结果通知后,可到教育部留服领取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六、国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如何转移户口?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本人户口为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1.毕业时,从学校转移个人户口,转移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在转移户口的同时,复印学校户口首页2份,并加盖户籍管理单位公章。
2.将学校开具的个人“户口卡”和学校户口首页复印件保管好,于下一年5月份左右统一交人事处813办公室,具体请关注人事处通知。
3.人事处和安稳处协助新教师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种情况:本人户口为京外高校集体户口。
1.毕业时,从学校转移个人户口,转移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2.将学校开具的京外户口迁移证保管好,于下一年5月份左右统一交人事处813办公室,具体请关注人事处通知。
3.人事处和安稳处协助新教师办理落户手续。
注:如果京外户口迁移证过期,则需要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种情况:本人户口上学期间未迁入高校。
1.办理落户前,持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核实户口本地址、派出所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因行政区重新划分等情况造成户口地址、派出所等信息更新的情况,如果存在请及时更换户口本。
2.于下一年5月份左右将户口本复印件统一交人事处813办公室,具体请关注人事处通知。
3.人事处和安稳处协助新教师办理落户手续。
七、如何采集个人信息?
请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小程序(请见附件),首先阅读《新员工信息采集说明》,而后按照要求采集个人信息,并将生成的“.cjb”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注:教育背景内容较多,请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