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设置工程技术、编辑出版、医疗卫生、会计审计、图书资料等实聘岗位及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
二、岗位设置
(一)已经聘任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所在单位设置有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且该岗位实际空缺的,可申请晋升聘任;
(二)2023年设置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研究员1个,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不设职数。
三、工作安排
(一)9月28日-10月13日,申请人完成申报,二级单位完成审核公示。
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岗晋升聘任人员将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资质、业绩成果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申请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晋升认定人员将职务申报表(附件3)及业绩成果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本单位范围内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月13日前确定推荐人员,将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及申请人相关材料交至学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二)10月18日前,学校评聘委员会考核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公开展示至少5个工作日。
(三)10月25日前,申请晋升认定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线上提交代表性著作,学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送出外审材料,相关操作说明见附件5;
(四)11月22日前,学术评议组对申请晋升认定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申请人现场答辩。
(五)12月上旬,学校评聘委员会审议拟聘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任程序和结果经上级主管单位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晋升聘任或认定人员名单。
若遇特殊情况,日程安排将依次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清单
(一)其他专业技术实聘岗位
1.《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申请表(实聘岗位)》(附件2),原件1份,复议件25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25份;
3.成果公示用的主要业绩材料1套;
(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1.《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申报表》(附件3),原件1份,复印件25份;
2.成果公示用的主要业绩材料1套;
3.同行评议2-3项代表作电子版(PDF格式,系统提交,无需再提交纸质版)。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晋升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须提交2-3项代表性成果及个人成果自述,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送校外3位同领域专家进行盲审鉴定,鉴定结论均为“同意推荐”时,方可获得学科组评议资格。鉴定结论有2位专家“同意推荐”、1位专家 “不同意推荐”时,须进行第二轮送审2位校外专家,2位校外专家均为“同意推荐”时,方可进入下一轮学科组评审;2位专家中有1位为“不同意推荐”时,不再进入下一轮学科组评议。第一轮鉴定结论有2位专家为“不同意推荐”时,不再进行第二轮同行评议且不再进入下一轮学科组评议。
同行评议专家评审费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需在10月24日-25日期间,将首轮次专家评审费交至财务处大厅(刷卡方式),由学校统一支付。需第二轮评议的,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将另行通知本人缴费。
(二)通过社会化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证书后方可提交聘任申请。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不再将计算机和外语考试作为限制条件。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9534856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物院发〔2015〕91号)
2.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申请表(实聘岗位)
3.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申报表
4.二级单位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
5.同行评议系统操作说明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