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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人员校内职级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3-17  点击:

各单位及全体行政人员: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制实施办法》(物院发〔2022〕59 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行政人员校内职级初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行政人员校内职级初次认定范围为2023年3月31日仍在编在岗的行政及工勤人员。具体包括:机关、各学院(部)、教辅单位中从事党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行政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师及工勤人员。

二、工作依据

按照《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制实施办法》(物院发〔2022〕59 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职级初次认定中的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结果为准,相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职级认定中校级年度考核、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业绩取得时间统计区间为2013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负责审定行政人员校内职级认定结果,下设职级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各单位行政人员职级认定相关材料及初步认定意见。

(二)各单位成立行政人员评聘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担任,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不满足设置评聘工作组人数条件的部门可联合业务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聘工作组。大学生思想政治类教师校内行政职级认定由学生处成立评聘工作组负责认定。

各单位行政人员评聘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联合评聘工作组涉及的单位)处以下行政人员职级申报、材料审核及初审认定,并向学校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报送初步认定意见。

四、认定程序

(一)处级及以上人员的校内职级认定

处级及以上人员由学校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应相应职级,按程序报学校审批认定。

(二)处级以下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的校内职级认定

1.3月17日-26日,个人申报。所有处以下行政人员按照《一表通系统操作说明》(附件3)登录查看《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初次认定申请表》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下载打印并签字确认,提交至各单位行政人员评聘工作组。如有疑问请通过线上方式反馈,人事处复核后进行回复。

2.3月27日-31日,各单位行政人员评聘工作组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各二级单位行政人员评聘工作组填写《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初次认定汇总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提交学校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3.4月初,学校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职级审核工作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学校行政人员评聘委员会审议,提出校内职级拟认定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院长办公会审定校内职级认定结果。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充分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做好行政人员校内职级初次认定工作。各单位行政人员评聘工作组于3月31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崇德楼8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bwu.edu.cn

1.《行政人员职级初次认定工作报告及评聘工作组名单》

2.《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初次认定汇总表》

3.《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初次认定申请表》(仅纸质版)

六、其他

人事处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行政人员校内职级认定政策宣讲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9534856

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制实施办法》(物院发〔2022〕59 号)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行政人员职级初次认定汇总表》

附件3:《一表通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