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6年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此次我校评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1人,助理研究员名额不限,评审条件见《2016年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评审工作的说明》(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2.《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25份(两表中有关论著、科研成果栏目的填写内容必须经科研处审核盖章)。
3.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需报送2篇代表性论著(如提交专著,需附著作摘要1500字左右),送3位校外同行教授、专家鉴定,《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4)原则上应由鉴定专家手写,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职称材料的复印件: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代教育技术或计算机模块证书复印件;
(3)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近5年来年均至少72学时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复印件;
(5)获得各种奖励、荣誉称号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6)成果或论文、著作一至五项(篇、部)单独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粘贴《附加材料明细表》(附件5)。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确定本年度拟参加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的推荐人选,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见附件6),被推荐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12月7日(周三)下午4:00前交崇德楼813室。
2.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需参加答辩,时间预计为12月21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联系人:樊娅楠;联系电话:4856。
附件1:关于2016年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评审工作的说明
附件2: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申报表
附件3: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附件4: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5:附加材料明细表
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各单位填写)
人事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