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创新创业管理工作,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支持和鼓励市属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教师创新创业情况统计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申请从事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非营利性的创新创业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兼职、在岗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挂职、离岗创业等。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不得侵害国家、学校、校外单位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创新创业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部门审批;教师创新创业情况如有变化,须及时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告备案,各单位须加强对教师创新创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请各学院(部、中心、室)在2021年9月份统计的基础上,全面统计目前本单位教师创新创业情况,将变动情况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创新创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10月24日之前交人事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bwu.edu.cn。
四、已经填写并提交创新创业申请表且尚未到期的教师,本次不用重复填写提交申请表;2021年9月份以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师,或者创新创业活动到期后继续或重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师,本次需填写创新创业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批准后,于10月31日前以(归口)学院(部、中心、室)为单位交至人事处。
地点:崇德楼813房间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9534856
人事处
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