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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5聘期校聘责任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2-01-07  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为做好校聘责任岗聘任工作,现就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校聘责任岗聘任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物院发〔2021〕45号)、《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聘任方案实施细则(2022-2025年)》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日程安排

(一)2022年1月11日前:应聘人员申请。

教师向相关责任岗位牵头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附件4),同时按照要求提交聘任所需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为学科/学位点责任岗牵头部门,科研处为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认定的学术平台/跨学院团队责任岗牵头部门。

(三)2022年1月14日前:资格审查、责任岗聘任小组评聘。

1.资格审查。责任岗位牵头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将申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告,同时将《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汇总表》(附件5)报责任岗聘任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责任岗拟聘结果经聘任小组审议通过,将拟聘结果报学校聘委会办公室。

(四)2022年1月:学校聘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学校聘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2022年1月:院长办公会审定聘任人员。

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聘任人员名单,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六)2022年3月:签订聘期责任书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聘任方案实施细则(2022-2025年)》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位岗发布书》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申请表》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校聘责任岗汇总表》

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责任岗聘任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