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我校2015-2017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宣讲会在崇德楼一层报告厅召开。刘丙午副校长带领研究生部、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的教师代表参加了宣讲会。宣讲会由人事处处长季靖主持。
刘丙午副校长首先介绍了2015-2017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整体情况,强调本次教师岗位聘任工作与以往聘任工作不同方面主要表现在目标、原则与措施上。在岗位聘任工作的目标上,提出了“教学科研并重、分类个性发展”;在聘任工作的原则上提出了“刚性灵活并存、定性定量结合”;在聘任工作的措施上提出了“定性做标志、量化建桥梁”的理念与实践。
人事处处长季靖从聘任工作的背景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工作实施及方案的解读等几方面介绍了教师聘任工作的改革思路与总体设计,体现在
(一)2015-2017教师岗位聘任方案中提出了分类聘任、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设计思考。教师职务岗位共分为教学类、专业类教学为主型、专业类教学科研型、科研应用类科学研究型、应用推广型、实验技术型及思政系列类四个类七个型的岗位设置,设计了分类、分型、分级聘任条件,制定了分类、分型、分级的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鼓励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实际情况、个人特长、职业规划进行岗位选择,发挥自身的潜在优势、各选其岗、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各展其能。
(二)教学科研、学科服务、齐头并进。2015-2017教师岗位聘任方案中增加了学科建设及公共服务工作的岗位职责要求,明确规定了了教学科研的具体内容,及不同类型不同级别教师在教学科研上的规定要求,并对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的成果与工作进行了定量设计。从而引导教师在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多方面发展,更加关注人才培养,关注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上水平,同时根据我校应用型高校必须做好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工作的内生属性,提出教师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
(三)定量定性、有机结合、全面打通。2015-2017教师岗位聘任方案中,明确了教师岗位职责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要求,明确了人才培养的教学业绩中,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教师要在不同类型教学业绩要求中分别完成1-3项工作,科研工作中也从项目、论文、经费等角度提出了定性要求;同时,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也分别根据老师们完成的业绩情况测算出不同的业绩分,进行加总,从而综合考察教师们在聘期内的业绩完成情况,但每个方面的业绩分并不单独考核,而是考核总的业绩分的完成情况。尤为重要的是,各方面的业绩分可以打通使用,切实有利于教师各展所长,个性发展,实现了定性为标志,量化建桥梁的最初设想。
(四)基本要求、团队考核、水平提升。2015-2017聘期教师岗位聘任方案中,确定了基本要求与任期目标相结合、学校要求与学院要求相结合、个人目标完成与团队考核相结合、基本任务完成与国家成果结合的考核标准。
在此基础上,研究生部主任刘永胜、教务处处长郭键、科研处处长王可山、学生处副处长张婷就学科、教学、科研、社会工作等工作的岗位职责制定的依据、标准、要求等做出说明。
宣讲会上,教师代表们就就大家关心的涉及到学科、教学业绩的项目、课时量、科研、聘期考核等问题进行提问,刘丙午副校长与各职能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感谢教师代表们对完善新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方案提出的好的意见与建议,并表示在吸收积极的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