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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2023-03-22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推荐2023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和北京市教委工作安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四)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3.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或显著应用成效,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市教委负责推荐市属高校内符合条件的人选。我校可向市教委推荐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候选人1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候选人1人。

三、推荐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

(二)《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三)《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各附件材料按顺序分别存放,不要合并。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3.获奖证书关键页;

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相关文件、报送的材料、表格请用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

四、学校选拔推荐程序

(一)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经院(部)审核评议后,向学校推荐。申报人提交附件1《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学院(部)需填写附件2《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提交推荐情况说明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3月27日16:00前向学校人事处(崇德楼813)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在综合评议后按上级确定推荐名额向北京市教委进行申报。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实施北京学者计划是加强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推荐工作;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各单位对报送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二)报送地址:崇德楼813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宝琪,电话:60515992,电子邮箱:sunbaoqi@bwu.edu.cn

人事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