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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22  点击:

各单位:

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主要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六)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须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各二级单位留空不填,并按附件3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按要求装订)报送至人事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申报表提交WORD版,其余材料PDF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孙宝琪

联系电话:60515992

邮 箱:sunbaoqi@bwu.edu.cn

人事处

2023年2月22日